
的问
:“准提、冥河、鲲鹏三人截杀大自在天?结果鲲鹏还被大自在天重伤了?这大自在天够猛的,无怪乎当年
世时宣告洪荒,自封为大自在天
尊,果然有几把刷
。三弟,大自在天结果如何?在准提他们的手下逃得
命了吗?准提与冥河情况又如何?”其实若想击败鲲鹏,只长耳定光仙一人前往极北冰洋就足够了,但若是想在击败鲲鹏之后顺利接收极北冰洋的势力和底盘,却非得带领大军前去不可。否则长耳便是有通天彻地之能,也不可能化
千万来
辖那么大的地域。长耳将大军分为两
分,调拨一千万兵
作为前锋
队,由毕方担当前
正印先锋官之职,秃鹫和金翅大鹏为副将,当先为大军开路。长耳自己则统帅四千万大
兵
随后开
。数千万大军
征何等雄壮,旌旗招展军威浩
,单单行军队伍便绵延了千里之长,此等军威,路遇旁观之人无不惊惧莫名。“大自在天最后破开准提和冥河的包围封锁重伤逃遁,准提倒没有受什么伤,冥河同样被大自在天所创,虽然没有危及生命,却也是元气大伤。”
长耳连忙接话
:“所以说大哥你此番
本就不用亲自
,有我和二哥领兵带队就足以扫平洪荒,完成一统大业。就让二哥率领大军扫
洪荒大陆,我领兵
海,收服四海龙族和北洋妖族,正好可以找上鲲鹏为我朋友
一
气。”“好,三弟你这么
就对了,肝胆相照相互扶持,这才是男儿之间的情谊之真谛。似准提鲲鹏他们,
为洪荒中有名有望的大神通者,
份尊荣声名远播,却行此小人行径,实在是让人不齿。”太一
言对长耳
。不过妖君
所属人
虽少,却都是
兵,其中将领的密度也要
于凌霄殿天军和妖皇
天军。凌霄殿和妖皇
所
平均几百士兵
备一个小
目统领,而妖君
每一百多士兵就会有一
小
目统领。这也就使得妖君
的兵
在
锐程度上要
凌霄殿和妖皇
。仅仅经过几天的时间,妖君
所属
队准备便已经整合完毕。“三弟,这件事我发动天
的所有情报力量都没能查清,你是怎么知
这么清楚的?”还是帝俊思维周密,首先想到了这其中的疑
,向长耳定光仙询问
。此番长耳定光仙
征海外,主要目标有两个,一个是以鲲鹏为首脑的极北冰洋妖族,另外一个则是败退
洪荒大陆之后依旧统治四海的龙族,长耳决定首先拿鲲鹏的极北冰洋开刀。不仅是因为极北冰洋势大,实力雄厚,拿下极北冰洋能够对四海龙族产生极大的震慑作用,而且长耳也想借此机会好好的收拾收拾鲲鹏这个卑鄙无耻的家伙,为自己
一
恶气。长耳
:“因为我与大自在天
情不错,大自在天重伤逃
之后请我帮忙,我便没有去巫族
客,而是上太
星向常曦借得三光神
,为大自在天疗伤。这些事情都是大自在天亲
对我说的。”东皇太一乃是太
真神,怀抱先天至宝混沌钟
世,一
修为一直在洪荒
尖行列,加之拥有先天至宝东皇钟(也就是混沌钟,自从太一称位东皇之后,混沌钟随主演变,钟
演化
群仙朝拜,万神
礼之胜景,所以更名为东皇钟),实力极其
悍,便是对上洪荒中公认的最
者盘古三清,也是不落丝毫下风。故而为人也是极为骄傲自负,寻常人
本就
不得他的法
。如今说
此话,显见他对大自在天已经是极为欣赏了。帝俊微一沉
,
:“听三弟如此说来,这鲲鹏重伤之事已然是确定无疑,区区百年时间,他鲲鹏就是再有办法也不可能恢复如初,如今真如三弟所说不过是个伤病之人,那么对付他也就不必太费力气。这样一来,我们此番一统洪荒却是没有什么大的阻碍了。”若是长耳自己前去极北冰洋,无需半日便能从天
赶至极北冰洋,毕方等人虽然修为不如长耳,耗费几天时间也能到达。不过大军前
不比个人赶路,速度自然要慢上许多,大军浩浩
③Z
,直用了三个多月的时间,毕方所率领的先锋
队才
北海地域。妖君
帐下除了孔宣毕方两个大将军之外还有六个将军,正是猛犸、恐鳄,鹰隼、白鹳、秃鹫等五个大罗真仙和金翅大鹏这个大罗散仙。长耳留下六大将军中资历最老排名第一的猛犸率领千万兵
留守妖君
,维持妖君
日常工作,自己则亲率五千万雄兵,开
天
,浩浩
的
发了。…
长耳
知,自己向常曦借三光神
时羲和就在当场,以帝俊和羲和的关系,此事终究是瞒不住的,与其到时候受人怀疑,还不如自己坦白,于是便将与大自在天之间的关系似是而非的透lou
一些来。长耳定光仙与帝俊太一商量了一番
征事宜之后便返回妖君
。整顿兵
,为大军
征
准备。妖君
兵
在天
三大系统中是最少的一
,只有不足一亿,不及帝俊麾下的十分之一,太一麾下的五分之一。“既然三弟如此要求了,好吧,为兄便答应你的要求,此番由你带领本
人
征海外,全权负责收服四海龙族和北洋妖族事宜。洪荒大陆上散落割据的妖族势力,就
给你二哥太一来解决了。”帝俊见事情确实并不难为,也没有再犹豫不定,
快的答应了。“小弟多谢大哥了!”长耳闻言大喜,向着帝俊一抱拳
。东皇太一闻言
中
光大亮,不住的赞叹
:“好一个大自在天,无怪乎敢自封为
尊,当真了得!居然能在准提冥河鲲鹏三人联手之下逃得
命,还将冥河鲲鹏两人重创,这等实力,这等豪情,实在是让人不得不赞叹,便是我与他易地相
,恐怕也不能
的比他更好。此等豪举方不负男儿气概,若与他再见,我非得请他喝酒不可!”